在青岛落户有什么条件
青岛落户政策条件如下:
房产落户
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40周岁以下,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中级技师证即可申请落户青岛。
博士学位人员适当放宽限制,50周岁以下,或取得高级技师证的人员可申请。
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可以落户。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积分落户
没有犯罪记录,有合法固定住所,持居住证1年,按规定连续缴社保1年。
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1年,持有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城区登记备案住房且个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城区无住房的,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允许来青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未婚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
夫妻投靠:夫妻一方是青岛市户口,另一方可以到户口所属派出所申请夫妻投靠落户。
其他特定人群
在青岛市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且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居住、住宅、宿舍,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公寓、商住两用且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贷款已全部还清的新建单套商品房。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