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规定
火锅店店规如下:
工作时间
上午9:00—14:00左右
下午16:00—22:00左右
轮流值班
休假
每月有二天假
辞职
员工辞职需提前半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给大堂经理或店方经理
经理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书于总经理处
迟到与早退
上班时间5分钟之外为违规
每月4次以上视为旷工,处理
旷工
无故不上班,不服从指挥,不听从安排,视为旷工
旷一天扣三天工资
重大过失处罚
罚款5—50元
无薪工作2—5天
辞退根据总经理指令
请假
严禁电话请假,托人带信请假
假权
领班有半天事假权
大堂经理有一天事假权
一天以上,报店方经理审批,签字同意
员工监督与举报
员工均有相互监督,举报歪风邪气之责
真实举报属实的店方给予奖励并替其保密
订餐制度
电话订餐:
接电话人员:收银员、领班和大堂经理(值班经理)
接电话使用规范用语:“您好,大悦老火锅”
记录内容:根据就餐人数、准确就餐时间、顾客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预订桌数及区域
记录好以后,要求重诉一遍,并且告诉订餐人,如果超时(15-30分钟),本店有权另作安排
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来客订餐:
有客人联系订餐时,应问清顾客姓名,联系方式、用餐人数,以及预订桌号,全部作好记录
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电话管理制度
吧台电话专用于订餐,方便客人使用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火锅店的经营秩序,保障员工和顾客的权益,确保店内环境整洁、服务质量高、食品安全,并维护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详细说明,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