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生专科怎么录取

山东专科艺术录取规则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志愿填报

艺术类专科志愿填报通常安排两次,考生必须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才能填报。

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其他专业分类别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每次志愿填报数量不超过60个。

投档办法

对于填报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统考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其他类别专业,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关联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或校考合格证,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的专科校考专业,遵循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录取批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依次进行。

录取结果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

美术与设计类别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别省级统考,且达到或超过该类别专科合格分数线。学校认同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别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根据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比例要求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确定。例如,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其他要求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若生源地有省级相关专业统(联)考,专业成绩须达到2024年报考专业统(联)合格水平。若相关专业没有省级统(联)考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

普通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这些规则确保了艺术类专科招生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兴趣选择合适的专业和学校。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仔细阅读相关招生简章和录取规则,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升学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