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投诉处理中的投诉人权利有哪些?

招标投标投诉处理中的投诉人权利有哪些?

一、投诉人的定义

投诉人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投诉人的权利

1.知情权

投诉人有权了解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投诉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其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投诉。

2.陈述权

投诉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说明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和依据。投诉人有权要求行政监督部门对其陈述进行记录和审查。

3.申请调查权

投诉人有权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调查,查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人有权要求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

4.申请处理权

投诉人有权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投诉人有权要求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投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等。

5.申请复议权

投诉人对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复议。投诉人有权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处理决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6.申请保密权

投诉人有权要求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投诉内容进行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投诉人有权要求行政监督部门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和投诉内容。

7.申请赔偿权

投诉人因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投诉人有权要求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赔偿。

8.申请信息公开权

投诉人有权要求行政监督部门公开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投诉人有权要求行政监督部门公开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调查和处理结果。

三、投诉人权利的保障措施

1.建立投诉受理制度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制度,明确投诉受理的范围、程序和时限,确保投诉人权利的行使。

2.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站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站,方便投诉人进行投诉举报,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

3.加强投诉处理队伍建设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投诉处理队伍建设,提高投诉处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投诉人权利的保障。

4.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的标准、程序和时限,确保投诉人权利的保障。

5.加强对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投诉人权利的行使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在招标投标投诉处理中,投诉人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请调查权、申请处理权、申请复议权、申请保密权、申请赔偿权和申请信息公开权等权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保障投诉人权利的行使,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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