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用电收费标准

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的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档电价

不满1千伏:0.5283元/千瓦时

1-10千伏:0.5183元/千瓦时

第二档电价

不满1千伏:0.5783元/千瓦时

1-10千伏:0.5683元/千瓦时

第三档电价

不满1千伏:0.8283元/千瓦时

1-10千伏:0.8183元/千瓦时

峰时电价 (居民生活用电):

8时-21时:0.5583元/千瓦时

谷时电价(居民生活用电):

0时-8时、21时-24时:0.3583元/千瓦时

其他居民生活用电

不满1千伏:0.5482元/千瓦时

1-10千伏:0.5383元/千瓦时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且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请注意,电价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供电公司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