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测绘面积标准

建筑测绘面积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及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是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的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的误差范围

对于建筑规模低于或等于1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率被限定在3%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