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西安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具体措施: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补偿费: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4号)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灞桥发〔2024〕17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1个征地综合地价区片,土地补偿标准为110020元/亩。
房屋及建筑物补偿: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建筑物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参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依照现行补偿标准执行。
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民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住房安置、经济发展用房安置的形式予以保障。
征收程序及补偿原则
征收程序: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补偿原则: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城中村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项目补偿方案
潘家庄城市更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片区实际,制定了《西安市雁塔区潘家庄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奖助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实施期限、征收范围、征收主体、安置对象及认定依据等内容。
三兆村城市更新综合改造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照《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了《西安市雁塔区三兆村城市更新综合改造 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详细规定了征收人、征收范围、被征收人、征收时限、土地征收、安置与补偿等内容。
这些办法和方案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过程的公平、合理和透明。具体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可能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有所调整。建议被征收人详细阅读相关文件,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得更全面的了解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