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图书馆建设标准
中学图书馆建设标准
中学图书馆的建设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馆舍要求
学生阅览室:根据学生人数配置相应数量的座位,例如一级标准为学生阅览室座位数为学生人数的1/8,二级为1/10,三级为1/15。
教师阅览室:应提供足够的空间,例如一级标准为90平方米×2,二级为72平方米,三级为54平方米。
藏书室:根据藏书量配置空间,一级标准为90平方米×3,二级为72平方米×2,三级为54平方米。
期刊杂志库:应配置适当的空间,例如一级标准为54平方米,二级为36平方米,并可兼作借书处。
电子阅览室:应配置相应的计算机设备,一级标准为72—90平方米,二级为54—72平方米,并可兼作其他用途。
配套设施
基本条件:应配备满足图书排放的书架、标准的阅览桌椅、目录柜或电子查询系统等。
安全防护措施:各室应通风、采光、照明良好,并采取防尘、防晒、防潮、防鼠、防虫蛀等措施,同时配备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计算机设备:应配置满足管理需要的计算机,并有一个电子查询系统。
人员配备
人员数量:根据学校规模配备专职人员,例如完中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其它中学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