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杭州上幼儿园

外地户口在杭州上幼儿园的条件如下:

持有有效居住证

适龄儿童本人持有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或预计能在8月31日前取得《浙江省居住证》。

对于萧山区和余杭区,除了上述条件外,还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属地拥有产权房。

人才居住证

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持有《人才居住证》。

其他特殊情况

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等。

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合法稳定住所

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领居住证的,需满足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满半年且家庭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提交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及其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

连续就读条件

已在杭州市区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领居住证,需满足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满半年条件,并提供市区幼儿园出具连续一年以上的学籍和在园证明,以及父母亲双方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和其中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证明。

建议家长尽早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在入学前能够符合所有条件,以便顺利为孩子报名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