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餐饮标准规范
集中隔离餐饮标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供餐单位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率应达到100%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定时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毒,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食品及原料管理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加工烹饪过程管理
操作时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勤洗手,保持良好卫生行为习惯。
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餐用具消毒管理
集中隔离场所供餐单位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一次性餐饮具。
刀具、砧板等其他餐用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或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配餐就餐管理
供餐单位应使用专用容器和餐车进行配餐,进出卫生通过区时应对专用容器和餐车消毒,严禁专用容器和车辆进入污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