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老师资格

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北省教育厅负责,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申请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人员。

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

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

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考试安排

笔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1月12日开始。

面试: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7日至8日进行,报名工作将于11月8日开始。

其他要求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建议:

准备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复习和报名。

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居民可在当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注意相关证件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