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退休政策

南京市的职工退休政策主要依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具体的退休条件:

正常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

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累计工龄满十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推迟退休年龄

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可推迟退休,推迟退休的时间最短不少于一年。

延迟领取养老金

从2019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退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