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研究生落户政策

桂林市研究生落户政策

根据提供的信息,桂林市对于研究生落户的政策如下:

申请条件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其他特殊专业人才;

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外省市人员,被在本区的机关、集团、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别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在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

相应的技术职称或学位证明;

聘用单位的接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是研究生毕业,可能需要提供未婚证明。

落户流程

本人或配偶、父母、后代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及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后代可以随迁落户;

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生落户有效时间为毕业一年以内;

必须已办理人事档案挂靠桂林市人才市场手续;

必须有原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时间一年内的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