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内部机构设置

香港大学内部机构设置

香港大学的内部机构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校务管理机构

校委会:负责管理大学财务、人力资源以及规划大学的未来发展路向。

校董会:作为大学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大学政策及监督其执行。

校务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执行。

教务委员会:负责学术事务的管理。

毕业生议会:由毕业生组成,参与大学的决策。

学院设置

十大学院:包括建筑学院、文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牙医学院、教育学院、工程学院、法律学院、李嘉诚医学院、理学院、社会科学学院。

专业学院:如研究生院、专业进修学院、数码港学院等。

独立机构

金融和企业办公室:处理与金融和企业有关的事务,推广研究成果,促进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