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单位经费管理
测绘单位经费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财务管理体制
测绘队的财务由县局统一管理,会计工作实行县级集中核算。
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管理,依据测绘队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性质。
收入管理
测绘队应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和国家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及测绘合同积极组织收入。
取得的收入需严格按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支出管理
人员经费:包括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等个人方面的支出,由县局财务部门按规定造表,经测绘队长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直接支付。
津贴、补助:加班补助按照泸县国土资源局规定发放,由队长签字,经县局财务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放。
公用经费:
办公费:用于办公用的低值易耗品,如纸、笔、报刊等,由队办公室统一购买,票据由经办人、队长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
差旅费: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由队长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
通讯费:按县政府规定的标准,凭票在年终统一由县局财务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