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小学入学条件
南京市小学入学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年龄要求: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即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3. 居住地和产权证要求: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应保持一致。
4. 特殊情形:
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也可以入学。
5. 延缓入学: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批准。
6. 二手房和拆迁户家庭子女: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产权证和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教育局或相关学校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