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异地就医

杭州医保异地就医分为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异地就医、转外异地就医和大学生异地就医,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省内异地就医

直接结算: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直接按照医保规定结算。

未备案情况:未办理备案的,个人需先行自付20%,再按医保规定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

临时外出

直接结算: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自理20%后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全额垫付。

未直接结算:未能直接结算的,由个人全额支付后至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自理20%后按规定结算。

长住外地

备案:长住外地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其中,非杭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的雇主及其雇工、少年儿童不予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

结算

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后,可在长住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未能直接结算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后,至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临时离开长住地去其他省、直辖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自理20%后直接结算。未能直接结算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后至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自理20%后按规定结算。

转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