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20年物业法新规

杭州市2020年物业法新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物业经营性收益管理

物业经营性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的,应当单独列账。

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的,应当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开设账户,不得以任何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管理。

实行物业服务包干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项目,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

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项目,每年公布一次各项资金收支情况。

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及时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

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