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20年物业法新规
杭州市2020年物业法新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物业经营性收益管理
物业经营性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的,应当单独列账。
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的,应当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开设账户,不得以任何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管理。
实行物业服务包干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项目,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
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项目,每年公布一次各项资金收支情况。
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及时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
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