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受养人签证类型

香港受养人签证类型

香港受养人签证是指非香港居民作为香港居民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根据香港入境处的规定,可以申请的一种签证类型,以便在香港居住。受养人签证分为两类:

甲类(Category A)

适用于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没有逗留限期的居民。

担保人可带同伴侣、18岁以下单身子女及60岁或以上的父母来港居住。

不适用于中国籍受养人,中国大陆受养人需要申请单程证来港居住。

乙类(Category B)

适用于持有特定类型签证的担保人,例如专业人士、投资者、学生或根据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或高才通计划获准来港的人士。

担保人可带同伴侣及18岁以下子女来港居住,包括合法收养的子女。

受养人签证的申请需要向香港出入境管理处提交,并且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担保人身份、受养人与担保人的关系以及受养人自身的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