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中关于论文写作的规定有哪些?

招生简章中关于论文写作的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论文选题

  1. 选题要求:学生应根据所学专业和导师的研究方向,结合个人兴趣和实际需求,选择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的课题。

  2. 选题范围:选题应与所学专业紧密相关,同时可以适当拓宽研究领域,但不能超出招生简章所规定的范围。

  3. 选题时间:学生应在入学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论文选题,具体时间要求以招生简章为准。

二、论文撰写

  1. 撰写规范:论文撰写应遵循学术规范,包括格式、语言、引用等方面。具体要求以招生简章或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2. 论文结构:论文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引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实验结果与分析、结论等部分。

  3. 字数要求:论文的字数要求以招生简章为准,通常在8000-15000字之间。

  4. 审稿时间: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撰写,并提交给导师审稿。

三、论文修改

  1. 修改次数:学生应根据导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次数以招生简章或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2. 修改时间:学生应在导师审稿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论文修改,具体时间要求以招生简章为准。

  3. 修改内容:学生应根据导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结构、语言、格式、内容、数据等。

四、论文答辩

  1. 答辩时间:学生应在完成论文修改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论文答辩,具体时间要求以招生简章为准。

  2. 答辩形式:论文答辩通常采取口头答辩的形式,由学生向答辩委员会陈述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实验结果、结论等。

  3. 答辩要求:学生在答辩过程中应自信、清晰、准确地陈述论文内容,并回答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五、论文提交

  1. 提交时间:学生应在完成论文答辩后的一定时间内将论文提交给学校,具体时间要求以招生简章为准。

  2. 提交方式:论文提交方式以招生简章或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可以是纸质版或电子版。

  3. 提交内容:提交的论文应包括论文全文、导师评语、答辩委员会评语等。

总之,招生简章中关于论文写作的规定涵盖了论文选题、撰写、修改、答辩和提交等各个环节。学生应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完成论文写作任务。同时,学生还应注重学术诚信,确保论文的质量和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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