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医大博士分配

三医大博士分配

第三军医大学博士生的分配情况如下:

分配原则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学用一致、专业对口、按需派遣、保证重点。

逐步向作战部队和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倾斜。

分配对象和比例

部队在职干部考取的,原则上回入学前所在大军区级单位分配。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地方人员考取的,由培养单位按规定比例选留,其余部分在全军范围内分配。

定向招生的,全部分配到定向单位工作。

选留对象和比例

选留对象包括本校和其他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地方人员考取的非定向研究生。

硕士生选留比例不超过30%,博士生不超过40%。

其他注意事项

本校在职干部考取的研究生,原则上全部留校,不占选留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