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农合医疗报销比例

山东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为60%。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40%。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30%。

此外,对于新农合大病报销,山东有以下规定: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本省任何级别医院就诊一般都不低于70%,二次报销比例为个人负担部分8000元以内(含8000元)报销17%,超出8000元的部分报销73%。

建议:

在选择医疗机构时,患者可以根据上述报销比例选择合适的医院层级,以最大限度地享受报销优惠。

对于重大疾病患者,除了住院报销外,还可以考虑利用大病保险进行额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