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农合医疗报销比例
山东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为60%。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40%。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30%。
此外,对于新农合大病报销,山东有以下规定: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本省任何级别医院就诊一般都不低于70%,二次报销比例为个人负担部分8000元以内(含8000元)报销17%,超出8000元的部分报销73%。
建议:
在选择医疗机构时,患者可以根据上述报销比例选择合适的医院层级,以最大限度地享受报销优惠。
对于重大疾病患者,除了住院报销外,还可以考虑利用大病保险进行额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