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请离婚手续
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准备相关证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准备相关材料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办理地点
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程序
办理流程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
起诉
原告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
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法院审理
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
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准备齐全证件和材料,到民政局办理,流程相对简单快捷,一般需要7天至30天。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流程较为复杂,时间较长,一般需要数月时间。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可以更高效地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