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校规
研究生校规
研究生校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住宿管理
入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不得擅自调换寝室与床位,不得占用其他床位,不得拒绝学校安排其他同学入住或强迫室友搬出。
晚归两次以上,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屡犯者,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批准夜不归宿或擅自外宿,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不得在寝室内养宠物,维护公共环境卫生,遵守宿舍秩序与卫生检查制度。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危险物品,使用明火,注意用电安全。
入学与注册
新生应按学校规定办理入学手续,逾期取消资格。
研究生应按时注册,因故不能注册者应事先请假并征得批准。
课程学习与考核
研究生应选修课程,参加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
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应按时完成学业并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科研与学术活动
研究生应积极参与科研项目,遵守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