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论文送审规则
教育部论文送审规则
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教育部论文送审规定的一些要点:
送审时间
硕士学位论文的送审时间通常不少于30个工作日。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周期不少于40个工作日。
送审方式
所有论文一律盲审,即提交论文时不包含作者和导师信息。
盲审后,论文通常需要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送审材料
提交送审的论文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执行。
提交的材料包括论文电子版、论文信息表等。
送审条件
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达到规定学分。
毕业生需要发表达到校方规定要求数量与质量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送审流程
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学术成果信息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导师和学院应及时通过系统完成答辩申请材料审核。
送审平台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校抽检学位论文以及准备申报校优秀论文的学位论文采用“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监测服务平台”进行送审。
其他学位论文采用相应的论文送审平台进行送审。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随时间和学校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的研究生院或学位办公室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