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电动车新规

长沙电动车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鼓励回收处理

鼓励商家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或电动车所有人置换、提前报废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废旧蓄电池。

登记与上路

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自购车起30日内向公安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号牌和行驶证。

驾驶年龄限制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后座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上路必须携带行驶证,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应当按照要求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措施

电动车应在指定停放区域停放和充电,不能搬上电梯。此外,骑行时应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在负重或上坡时零启动,先人力骑行或助力,降低对蓄电池的损害。

产品标准与合规性

销售的电动车设计形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除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外,这类都不符合新国标标准。

过渡期政策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登记,取得临时号牌后,在过渡期内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为3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取得的临时号牌失效,不得上道路行驶。

黄牌电动车限制

湖南省黄牌电动车2023年是不可以骑的。电动车临时号牌为黄牌,有效期统一至2023年3月1日终止,2023年3月后都禁止上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