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师考试资格

南京市教师考试资格如下:

报考条件

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南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或在南京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南京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其他要求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注意事项

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12月2日——12月8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

携带有效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准考证。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诚信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建议考生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要求,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证件和材料,确保顺利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