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师工作量
高中教师工作量
高中教师的工作量标准如下:
基本课时要求
高中教师每周授课节数通常在10-14节之间。
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
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
班主任工作
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每周课时不少于10节。
其他职务
校长、党支部书记每周课时不少于2节。
副校长每周课时不少于4节。
中层干部每周课时不少于6节。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特殊情况下的调整
对跨年级、跨学科教学的教师,课时可以减少1-2节。
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的老教师,课时可以减少20%。
怀孕待产及哺乳期的教师,课时可以酌情减少。
专职教辅人员
每校专职教辅人员不超过3-4人。
课时计算
课时按每40分钟或45分钟计算。
高中教师周课时数可按学年或学期平均数计算。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规定整理而来,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