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不通过,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绩效考核不通过,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注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 提前通知: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2. 送达: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给劳动者,可以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

  3. 保留证据: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送达回证等,以备不时之需。

三、注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 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3. 经济补偿支付: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

四、注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

  1. 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2. 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3. 在争议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五、注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

  2.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交接事宜。

总之,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注意经济补偿、争议处理等事项,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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