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武汉工伤九级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例如,如果职工月工资为3000元,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00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为8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为1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费和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和食宿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具体的赔偿金额还会根据武汉的生活水平和经济状况进行调整。建议您在申领赔偿金前,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