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理落户手续
在青岛办理户口手续,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以下途径:
购房落户
所需材料:
《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持迁移证未入户的凭分局审批手续)》
迁移证
迁入人身份证(16岁以上)和居民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16岁以上)
原身份证(或回执上注明交旧换新,领新证时交回旧身份证)
身份证换发手续(如需要)
结婚证(如购房落户中涉及配偶)
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
办理流程:
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提交上述材料并收缴原身份证(或在回执上注明交旧换新)
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
学历人士落户
所需材料:
毕业生本人及亲属持上述购房落户所需材料
学历证明及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到拟落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
所需材料:
拟落户地公安分(市)局人口管理大队(户政科)审核并开具的准迁证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社保缴纳证明
办理流程:
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投靠落户
所需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
《居民户口簿》
户籍证明
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递交(上传)申请材料
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公安市局逐级审核
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办理
稳定居住落户(租房)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到租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积分落户
所需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居住证满1年证明
社保按规定连续缴满1年证明
办理流程:
提交上述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机构申请
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建议在办理户口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机构,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