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理落户手续

在青岛办理户口手续,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以下途径:

购房落户

所需材料

《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持迁移证未入户的凭分局审批手续)》

迁移证

迁入人身份证(16岁以上)和居民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16岁以上)

原身份证(或回执上注明交旧换新,领新证时交回旧身份证)

身份证换发手续(如需要)

结婚证(如购房落户中涉及配偶)

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

办理流程

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提交上述材料并收缴原身份证(或在回执上注明交旧换新)

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

学历人士落户

所需材料

毕业生本人及亲属持上述购房落户所需材料

学历证明及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到拟落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

所需材料

拟落户地公安分(市)局人口管理大队(户政科)审核并开具的准迁证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社保缴纳证明

办理流程

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投靠落户

所需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

《居民户口簿》

户籍证明

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递交(上传)申请材料

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公安市局逐级审核

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办理

稳定居住落户(租房)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到租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积分落户

所需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居住证满1年证明

社保按规定连续缴满1年证明

办理流程

提交上述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机构申请

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建议在办理户口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机构,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