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幼儿园建设标准
江苏幼儿园建设标准
江苏省幼儿园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选址与环境
幼儿园应独立设置,并满足安全卫生、环保、日照、通风等要求。
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污染源。
园内建筑和设施应与保育、教育相适应,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办园规模、制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办园规模分为6班、9班、12班,对应的人数分别为180人、270人、360人。
班级规模分为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建筑与环境要求
幼儿园人均占地面积、人均建筑面积、人均绿地面积和人均户外活动面积都有具体标准。
必须有供幼儿集体活动的多功能专用教室,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室内配有音响和音像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