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有哪些要求

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读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4. 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相当水平。

  5. 工作单位支持其攻读博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

  1. 报考者需符合上述招生对象要求。

  2. 报考者须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经历或工作经历。

  3.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

  4. 报考者须参加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入学考试。

三、报名程序

  1. 报考者需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 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

  3. 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 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入学考试。

四、入学考试

  1. 入学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2.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

  3.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

  4. 入学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五、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录取。

  2. 录取名单由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

  3. 被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六、培养方式

  1. 在职博士生采用“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

  2. 在职博士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

  3. 学位论文需经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和答辩委员会评审通过。

  4. 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后,授予博士学位。

七、学制及学费

  1. 学制为3-4年,具体学制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确定。

  2. 学费标准按照清华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 报考者需确保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 报考者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

  3. 报考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定或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4. 如有疑问,请咨询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以上为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在报考过程中,请密切关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以确保顺利完成报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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