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博士引进待遇
来宾博士引进待遇
来宾市对于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待遇政策如下:
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聘用方式: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
基本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绩效工资:按学校副教授(七级)执行(具有七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按学校同级同类人员执行)。
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每月1100元。
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期限一年)。
引进待遇
A类博士:引进费用60万元(税前),分6年拨付。
B类博士:引进费用50万元(税前),分6年拨付。
其它非A类学科博士。
其他待遇
年龄不满30周岁的博士,在以上引进待遇基础上增加10万元。
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不满35周岁的博士,在以上引进待遇基础上增加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