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博士引进待遇

来宾博士引进待遇

来宾市对于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待遇政策如下:

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聘用方式: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

基本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绩效工资:按学校副教授(七级)执行(具有七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按学校同级同类人员执行)。

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每月1100元。

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期限一年)。

引进待遇

A类博士:引进费用60万元(税前),分6年拨付。

B类博士:引进费用50万元(税前),分6年拨付。

其它非A类学科博士。

其他待遇

年龄不满30周岁的博士,在以上引进待遇基础上增加10万元。

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不满35周岁的博士,在以上引进待遇基础上增加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