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考试形式是什么?

政法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考试形式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形式概述

政法大学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面试则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术潜力以及与专业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笔试部分

  1. 笔试科目及内容

政法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笔试科目一般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外语(英语)和数学等,专业课则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进行设置。

(1)公共课

政治理论:主要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基本理论。

外语(英语):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数学:主要考察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

(2)专业课

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和要求设置专业课,内容涉及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前沿动态等。


  1.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1月份,具体时间以招生简章为准。笔试地点一般为政法大学校内或其他指定的考点。


  1. 笔试成绩及录取标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生需在笔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具体录取标准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和招生名额进行确定。

三、面试部分

  1. 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分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学术潜力,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术潜力以及与专业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由各专业导师组成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考察。面试过程中,考生需就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研究动态和实际应用等方面进行阐述,并回答面试小组提出的问题。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学校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面试过程中,考生需回答面试官提出的问题,并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


  1.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招生简章为准。面试地点一般为政法大学校内或其他指定的考点。


  1. 面试成绩及录取标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生需在面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录取标准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和招生名额进行确定。

四、综合评价及录取

  1. 综合评价

考生在笔试和面试两环节中取得的成绩,将作为综合评价的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学术潜力等因素。


  1. 录取标准

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和招生名额,学校将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相关部门进行公示。

总之,政法大学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生需在笔试中取得及格成绩,并通过面试,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全面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应对考试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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