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
一、招生对象
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术水平的人员。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博士学位研究的基础。
在职人员,需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保持在职状态。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招生专业:涵盖医学、药学、公共卫生、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
研究方向:根据各专业特点,设置相应的研究方向,具体研究方向详见招生简章。
三、招生名额及录取方式
招生名额: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招生名额。
录取方式:采取“申请-考核”制,即考生需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参加考核,最终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四、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
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论文,且论文被SCI、SSCI、EI等权威检索机构收录。
(2)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论文,并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3)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如专利、专著等。
通过英语水平测试,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考核,具备博士学位授予资格。
五、培养方式
在职博士研究生采用“理论学习与科研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学习期间,学员需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参加导师组织的学术活动,参与科研项目。
学员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科研工作,撰写学位论文。
学员需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提高学术素养。
六、学制及学费
学制:一般为3-4年。
学费: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学员完成培养计划,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学员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学位证书。
八、其他事项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需保持在职状态,不得离职。
学员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需中途退学,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重庆医科大学所有。
联系方式:详见招生简章。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重庆医科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及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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