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学2017入学政策
重庆小学2017入学政策
重庆2017年小学入学政策概述
基本原则
依法入学原则:
2017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儿童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7周岁。
就近免试原则:
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公办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选拔学生,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对口入学原则:
城区学生需满足“三对口”条件(户口、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学生依据户籍就读。
规范公平原则:
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和乱收费,实行招生公示、咨询和社会监督制度。
招生办法
本市户籍学生入学:
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公办学校接收为主,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具体实施
公办学校:重庆八中渝北校区初一年级按“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其他公办学校不得招收初一新生。
民办学校:4月1日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
招生范围: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划定,特殊情况下(如公租房业主子女)可直接到学校信息采集。
其他注意事项
入学年龄: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为2017年8月31日。
报名材料:公办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户籍要求:江北区的公办小学要求“三对口”政策,即户籍、居住地、房产三者一致。
以上信息根据2017年发布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7〕5号)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