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规矩

幼儿园教师规矩

幼儿园教师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为规范

教师应使用普通话交流,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不披散头发、不穿高跟鞋、不穿拖鞋。

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如有事请假需提前告知园长。

教师应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并在工作中保持专业和耐心。

工作纪律

教师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应抓紧时间完成本职工作。

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按时上课、下课。

安全责任

教师应做好幼儿的晨、午检并记录,确保幼儿安全。

教师应检查幼儿口袋,防止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并注意幼儿不往口、鼻、耳孔中塞东西。

教师应确保班级设施和玩教具的安全,防止幼儿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师生关系

教师应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平等和谐地对待每一位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不歧视、不讽刺、不挖苦幼儿,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职业行为

教师应坚定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教师应自觉爱国守法,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教师应传播优秀文化,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教师应爱岗敬业,细致耐心,不得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

教师应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幼儿安全。

教师应关心爱护幼儿,呵护幼儿健康,保障快乐成长。

教师应遵循幼教规律,循序渐进,寓教于乐。

以上规则旨在确保幼儿在幼儿园内的安全、健康和快乐成长,同时规范教师的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教师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则,为孩子们树立良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