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有哪些行政机构
美国大学有哪些行政机构
美国大学的行政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董事会(Board of Trustees):
作为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大学的大政方针、审批年度财政预算计划、批准学校规章制度等。
校长(President):
由董事会任命,是大学的首席执行官,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的总负责人。
教务长(Provost):
协助校长进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通常主管学术事务。
学院院长(Dean of the College):
负责各自学院的管理,包括教学、研究、学生事务等。
系主任(Chair of the Department):
负责各自系的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评估、科研活动等。
校务委员会(Board of Regents or University Senate):
由大学校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校级管理者、学院代表、非教学人员代表和学生代表,负责学术事务、学生事务以及院系负责人的任命等。
行政管理委员会:
就学校发展、教育和学术政策等提出建议并制定具体办法。
教授会(Faculty Senate):
教师参与学校重要问题决策的机构,负责学术政策和规划的制定。
司法机构:
独立于行政及立法部门,对大学的个案进行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顾问团体:
如评议委员会、院长委员会、校长顾问委员会、校友会等,为大学提供咨询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