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研究生奖励政策

山东师范研究生奖励政策

山东师范大学为研究生设有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以鼓励学术成就和减轻经济负担。以下是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政策的概要信息:

奖学金种类

国家奖学金:

通常为20000元/年,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

学业奖学金:

根据学生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定,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奖,金额大约在4000-12000元不等。

国家助学金:

通常为6000元/年,目前是全覆盖的,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轻经济负担。

学校奖学金:

由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

评定方法

评定对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不能参评的学生:包括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的研究生、休学期间的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以及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研究生。

评定流程:候选人由各单位推荐,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获奖名单。

奖励范围

包括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奖学金的个人和集体。

获得学校特别设立的奖学金或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的学生。

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称号的学生个人和集体。

在正式比赛或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个人和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