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研究生奖励政策
山东师范研究生奖励政策
山东师范大学为研究生设有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以鼓励学术成就和减轻经济负担。以下是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政策的概要信息:
奖学金种类
国家奖学金:
通常为20000元/年,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
学业奖学金:
根据学生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定,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奖,金额大约在4000-12000元不等。
国家助学金:
通常为6000元/年,目前是全覆盖的,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轻经济负担。
学校奖学金:
由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
评定方法
评定对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不能参评的学生:包括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的研究生、休学期间的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以及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研究生。
评定流程:候选人由各单位推荐,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获奖名单。
奖励范围
包括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奖学金的个人和集体。
获得学校特别设立的奖学金或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的学生。
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称号的学生个人和集体。
在正式比赛或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个人和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