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交新规定
当前问题:广州公交新规定
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行业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驾驶员候客规范:
开启车辆车头、车尾及车身中间线路牌(三牌)显示屏。
规范摆放“此车先开”标志牌。
按规定使用车辆空调设施和换气设施。
驾驶员行车规范:
服从调度,按照核准的线路、走向、班次等营运。
服从客运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行驶途中严格根据调度任务停靠线路站点。
不得故意拖时、抢时或随意停车上、下乘客。
不得擅自滞站揽客。
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征求意见稿)
文明乘车:
保持车厢内安静,不得有大声喧哗或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不得在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不得有兜售商品、散发广告、推销货物等营销活动。
不得有猥亵他人、偷窥或偷拍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禁止行为:
追逐打闹、滋事斗殴、醉酒闹事、点燃明火。
擅自操作有警示标识的按钮、开关装置或敲打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
穿戴涉邪、涉恐、涉黄、涉非法宗教宣传或有违公序良俗内容的服饰、徽章、器物、标识、标志及标语。
举牌、拉横幅、“快闪”等容易引起人员聚集围观的行为。
禁止携带物品:
电动代步工具及其电池,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整理,具体实施日期和相关细节请参考官方最新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