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探亲签证首次办理
香港探亲签证首次办理
办理香港探亲签证的首次步骤如下:
确定探望对象
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或三个月多次签注。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签注。
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未成年子女随同也可申请一年多次。
60周岁(含)以上人员申请赴港探望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配偶或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的,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
准备申请材料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首次及重新申请需要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亲属在港证明(提交原件,复印件)。
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