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面积不得小于
小餐饮面积的具体要求如下:
小餐饮店
经营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
小作坊
生产加工场所面积150平方米以下。
小型餐馆
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
快餐店、 小吃店、 饮品店、 食堂等:
具体面积要求未在提供的文档中详细列出,但通常这些类型的餐饮场所面积也不会太大,需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小餐饮店的面积要求主要取决于其经营规模和类型。对于小餐饮店,经营面积通常不得超过45平方米。对于小型餐馆,面积需在150平方米以下,且就餐座位数需在75人以下。其他类型的小型餐饮场所(如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的面积要求,需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