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深圳户口随迁条件

入深圳户口随迁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结婚时间要求

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对于夫妻投靠,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年。

年龄要求

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家庭成员要求

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须一并申请。

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需满足一定的教育或健康条件。

无犯罪记录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计划生育政策

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稳定居住和工作

申请人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以及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其他条件

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

投资纳税迁户人员办理入户手续时,需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

以上条件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深圳市公安局或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