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住院规则

武汉市医保住院规则如下:

起付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一级医院:400元

二级医院:600元

三级医院:800元

住院次数与起付标准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武汉医保参保人员两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6%,个人自付比例14%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9%,个人自付比例11%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个人自付比例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个人自付比例8%

退休人员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8.8%,个人自付比例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