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住院规则
武汉市医保住院规则如下:
起付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一级医院:400元
二级医院:600元
三级医院:800元
住院次数与起付标准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武汉医保参保人员两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6%,个人自付比例14%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9%,个人自付比例11%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个人自付比例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个人自付比例8%
退休人员: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8.8%,个人自付比例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