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档案整理移交规定

测绘档案整理移交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档案接收与移交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和移交必须附有详细的清单,并进行严格清点,履行签字手续,同时填写移交登记簿后方能入库。

档案整理与归档

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和入库。对于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及入库工作。

档案整理应遵循一定的分类和编号原则,确保资料齐全、完整,并按照规范进行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应简明确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

档案保管与记录

档案库房应有专人管理,确保帐、物、卡片(目录检索卡)、卷内目录、档案盒袋标签等齐全无缺,准确无误后方能签收入库保管。

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登记表应统一管理保存。

档案检查与维护

数据载体每年轮流抽取不少于5%进行读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载体或恢复抢救。

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的档案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档案交接与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