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小餐饮要什么条件
在北京开办小餐饮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资格 :申请单位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营场所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该场所的使用性质应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设备设施
具备相应的加工制作、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设备设施,并且这些设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对于从事生食、冷食、糕点、自制饮品的,还需要有对应的专间,并且专间面积和设施需符合相关规定。
人员配备
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过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所有人员都要有健康证,健康证有效期要在1年内,每年都要新办。
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
其他要求
申请者需要具备足够的注册资金,确保能够承担相应的经营责任和风险。
申请者需要具备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带有“餐饮服务”字样。
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房间布置合理,有相对应的独立厨房、水池、出餐口等。
许可证件
餐饮店一般需要至少两个证: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建议申请者在进行生产和经营前,认真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相关证照和手续,以确保食品安全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