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办理卫生许可证
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提交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
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提交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提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根据地区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当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食药监窗口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与审查
行政部门会审查申请材料,允许当场更正错误,并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将受理申请并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进行现场审查验收。
决定与发证
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领取许可证
申请人可在法定时限内,通过电话通知或直接到食药局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
建议申请者在办理前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咨询,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从而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