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测绘资质复审
2021年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主要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6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以下是复审换证工作的关键时间点和要求:
提交申请时间
测绘单位原则上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http://zz.ch.mnr.gov.cn)提交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
审查与决定
各审批机关将按照新测绘资质管理政策规定统筹进行受理、审查、决定。
自然资源部负责审查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复审换证申请并作出决定,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本行政区域内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以外的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并作出决定。
完成时间
复审换证工作须于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
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元月底前向自然资源部报送工作总结,2022年3月底,由部总结通报全国2021年复审换证工作情况。
未按时提交申请或未完成复审换证的影响
在11月30日前未提交复审换证申请的,或者提交复审换证申请后因测绘单位自身原因于12月31日前未完成复审换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复审换证的权利。
其他信息
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对目前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依法按照新规定审核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
2021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全区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共有810家测绘单位需参加复审换证,其中636家按时申报,537家审查通过并发证。
建议测绘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完成复审换证申请,以确保顺利换证并保持其测绘资质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