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管理标准
测绘专业资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质等级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专业类别
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审批和管理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甲级资质以外的其他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申请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
应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应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应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申请测绘资质的具体要求和材料目录由《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规定。
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变更与延续
测绘资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法律责任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建议申请单位严格按照新标准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确保符合各项条件,以便顺利通过审批。